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682號,2017 年修訂)以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 年版)中的有關規定,該項目的實施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受建設單位委托,浙江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任務,我公司在組織技術人員進行現場踏勘、工程分析和調研的基礎上,編制完成了《浙江普洛康裕制藥有限公司年產144 噸 KY21539、144 噸 KY22605-B2、216 噸 KY22605-A3中間體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現公示如下,詳見附件:/Upload/file/202305/20230512081807_378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