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682號,2017 年修訂)以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 年版)中的有關規定,該項目的實施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受建設單位委托,浙江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任務,我公司在組織技術人員進行現場踏勘、工程分析和調研的基礎上,編制完成了《浙江普洛康裕制藥有限公司創新藥 CDMO 生產基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送審稿),并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開了技術咨詢會,課題組根據專家組意見對報告進行了修改、完善,最終形成報批稿,現公示如下。
具體內容見附件:/Upload/file/202208/20220811100339_619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