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有力隔斷傳染源、切斷風險源,更好保障企業員工和員工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省、市、縣/管委會防控工作部署,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應急響應安排,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落實主體責任
成立由普洛藥業董事長為首的普洛藥業防疫領導小組。
組長:祝方猛
副組長兼總指揮:徐新良
成員:金旻、何春、湯二慶、張進輝,各子公司總經理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結合公司實際制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應急預案。
2、加強公司日常疫情報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和評估,并配合當地相關部門做好疫情處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工作,作為防疫工作日常管理機構。
主任:聶文彬
副主任:張蘭蓉
成員:金益軍、李國強、伍春林、杜錦,各子公司行政人事部長
1、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疫情防治知識宣傳,懸掛橫幅、宣傳欄張貼傳染病防治專題知識等。
2、建立傳疫情信息微信群,開展疫情聯防聯控。
3、做好每天廠區及人員防控檢查、消毒工作及檔案留存等。
4、負責外協人員管理、外來人員管理。
5、負責防控物資的采購。
6、負責安排落實公司其他各項防控及應急措施。
二、嚴格疫情防控措施
(一)切斷傳染源
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實專門疫情防控管控人員、設立測溫點或臨時隔離室,配備防護口罩、消毒液、紅外測溫儀等疫情防控用品。
2、對員工情況進行摸排,實行四色管理,建立全員健康監測制度,疫情期間在人員進入工作場所時對全員測量體溫并進行健康詢問,凡自湖北、溫州、臺州等重點疫區返回的員工,以及有發熱及咳嗽等癥狀或與重點疫區有接觸的員工,應阻止其進入工作場所,并及時上報疫情應急辦公室,采取居家隔離觀察等相應管控措施。
3、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加強餐廳的通風和預防性消毒,實行錯峰就餐制,避免員工集體用餐,就餐時相隔1.5米以上。
4、確保工作環境清潔衛生,注意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定期清洗空調,并暫停使用中央空調,定期對門把手、電梯、按鈕等公用設施進行消毒,倡導員工養成勤洗手的習慣。
5、廢棄口罩必須定點丟棄,由指定人員佩戴防護用品(防護口罩、一次性橡膠手套)統一收集焚燒處理。
(二)阻斷傳播途徑
1、各子公司必須對員工情況排摸到位,掌握返崗返工人員信息,了解其返崗時間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員工返程,建立員工疫情期間檔案,做到“一人一檔”,每位員工假期與疫情接觸情況必須真實。
2、建立主動健康申報制度,返崗返工人員返崗前需填寫健康申報表,內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況、與病人接觸情況等流行病學史及本人與同住人員身體健康狀況。
3、對疫情嚴重地區籍員工,必須做好勸緩工作,對于未購票的要勸阻,已購票的督促其退票;對已返回的員工,按要求進行有效隔離,并做好安置工作。
4、14天內有流行病學史的返崗返工人員,發現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要就地隔離,用專車送當地發熱門診就診排查;對有流行病學史、無癥狀者,對其實施不少于14天的醫學觀察。
5、對與疫情嚴重區域人員或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人員有密切接觸者,必須居家隔離,并實施不少于14天的醫學觀察。
6、疫情期間,必須嚴格外來人員出入管理,原則上公司內不接待外來人員,如確需接待的,應在指定的接待室會客,并填寫排查表,雙方必須做好防護措施,接待室做好消毒工作。
7、疫情期間,加強承包商人員管理,對承包商發放出入證,保衛部門對進出的承包商人員逐個進行確認,無出入證的不得進入廠區;對承包商作業必須固定其作業場所,嚴禁承包商人員跨區域作業,承包商人員必須嚴格公司疫情防控規定,并建立一人一檔,排摸到位。
8、部分關鍵崗位人員,在確認其無發熱、咳嗽等癥狀、無密切接觸者的情況下,可駕車或指定點由公司派車接回;
9、加強集體宿舍、出租房居住員工的排查管控,對其行程軌跡、密切接觸者等情況要及時掌握,每日對其進行醫學檢測;
10、疫情期間,不得乘坐公共交通;
11、疫情期間,安排不能到崗的員工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應工作;不具備在家上班條件的,可暫安排員工調休;
12、減少聚集活動,如聚餐、非必要的會議等。
(三)增強全員防范意識落實防護措施
1、強化個人責任。個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協助、配合、服從政府部門和公司組織開展的防控工作,如實提供有關信息,到過疫情重點地區或與確診病人有密切接觸的人員,應主動向有關方面報告。積極學習疾病防護知識和技能,培養健康生活方式,提倡“口罩”文明,避免接觸、食用野生動物,近期不參加公眾聚集活動。
2、有針對性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發布健康提示和就醫指南,科學指導員工正確認識和預防疾病,引導員工規范防控行為,做好個人防護,出現癥狀及時就診。
(四)強化安全保障
1、必須做好應急物資保障工作。做好口罩、紅外線測溫儀、消毒水等物資的儲備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生產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進行。
2、必須組織消毒和安全檢查。要提前并定期對廠區內車間、食堂等公共場所和人員聚集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消殺防疫,對生產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并向疫情防控辦公室報告排查檢查情況。
3、建立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工作場所發現疑似患者后應立即轉至臨時隔離室,及時聯系當地疾控機構請求指導處理,并協助開展相關調查處置工作。
4、若被診斷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觸者必須接受14天的隔離醫學觀察。
(五)加強用工保障
制訂分批返崗計劃合理引導員工返回。無疫情區域的市外員工,鼓勵自駕返回或由企業安排車輛集中接回,并注意途中防控;確實需要乘高鐵,動車到義烏站的,將員工名單,時間報告集團,由東陽政府協調義烏方面,統一通關并接送到橫店,但必須執行十四天隔離觀察規定。
(六)加強物資保障
公司經營所需各類物資必須詳細制定計劃,提前辦理申報手續,確保不影響正常生產。
(七)各子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
三、相關附件
1、相關記錄表格
附表1-1 普洛藥業員工排查表
附表1-2 普洛藥業員工排摸匯總表
附表1-3 企業工作、生活環境疫情防控日常工作清單
附表1-4 企業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督查評價表
附表1-5 健康申報表
附表1-6 東陽市外來員工返東用車信息日報表
附表1-7 企業(蓋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日報表
2、附件1:《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事件應急預案》
3、附件2:《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識手冊》
普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4日
附件:/Upload/file/202002/20200217135916_5165.pdf